建筑工程挂靠人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来源:原创作者:朱明利律师时间:2020-02-03阅读量:0+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现实中存在大量实际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的情形。广州建筑工程律师团队认为,工程挂靠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借用有资质建筑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并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由于实际施工人未与发包方直接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发包方无法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如被挂靠企业存在问题,将导致实际施工人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广州建筑工程律师团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建筑工程挂靠实务,详解建筑工程挂靠人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一、建筑工程挂靠人常见的法律风险。

  1、合同无效,导致无法追究被挂靠人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建筑法》第26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和第61条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基于禁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建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挂靠人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2、被挂靠人延期或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挂靠人资金链紧张,拖欠的材料款、劳动者工资等。

  3、被挂靠人截留、挪用工程款,导致挂靠人无法收回工程款。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

 

  二、工程挂靠人应对挂靠法律风险的措施

  1、对被挂靠人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在确定挂靠前,对被挂靠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要求被挂靠人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被挂靠人的资信情况。

  2、要狠把质量关,守住生命线。

  由于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所以挂靠人必须格外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如果质量验收不合格,总包合同和挂靠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虽然不因该合同无效而无效,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挂靠人却丧失了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果质量合格,就增加了挂靠人主张自己合法权利的底气,获得相应工程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3、要善于运用司法解释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挂靠人实际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中所称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挂靠人既可以起诉被挂靠企业索要工程款,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要求其偿还,但发包人仅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发包人拒不付款而被挂靠企业又不予配合、被挂靠企业停业、破产等情况出现后,挂靠人可直接向发包人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广州建筑工程律师团队为大家分析研究的关于建筑工程挂靠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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