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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加工承揽中定作人需了解的法律风险

来源:原创作者:朱明利、刘艺时间:2019-10-09阅读量:0+

 

加工承揽是承揽方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加工承揽是一种服装行业普遍采用的生产经营方式之一,一方面它使服装生产的分工更专业精细,节省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为小型服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和平台,使某些小型服装企业能够拓宽发展道路和发展类型同时也弥补了某些大企业的发展缺陷。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方向,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加工承揽作为服装行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服装企业应做好法律风险的防控,使企业发展更加顺利,本文归纳了加工承揽过程中定做人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承揽人的资质

 

承揽合同与普通的买卖合同不同,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故定作人选择承揽人时应仔细考量承揽人是否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是否具有承揽此次工作的能力、技术、设备、资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工作的完成】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故承揽人很可能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完成的工作质量恐不符合定做人的要求,尽管承揽人对第三人完成结果负责但仍不能避免定做人因此遭受利益损害且若产生纠纷也增加了诉讼成本,故在承揽合同中定做人可与承揽人事先约定承揽人不对将本次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承揽人将本次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取得定做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构成违约。

 

知识产权

服装承揽加工必定涉及到服装的设计图纸或生产技术,此中的知识产权若是被承揽人泄露或是擅自使用则是定做人商业秘密核心及竞争力的灭失,部分的服装仿冒品也是从此环节产生,故在服装加工承揽环节,定做人应与承揽人在承揽合同中明确并细致约定知识产权保密条款,违约金额的约定不仅应包括秘密泄露的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包括定做人为解决纠纷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务必做到填平损失,挽回利益。

 

原材料和产品质量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故在服装加工承揽过程中应对服装产品的质量和原材料作出要求,明确原材料由谁提供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1)原材料

关于原材料,由承揽人自行提供的应在承揽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所制作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揽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追究法律责任时应当由原材料提供者承担全部责任,与另一方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及双方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在定做人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故定做人在验收产品时应仔细核对是否为己方提供的原材料,若承揽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

服装作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规定,故在加工承揽中定做人应当与承揽人做好明确细致的约定,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比如: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需符合A、B、C那一类(注: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符合C类要求);产品的厚度为多少以何为测量点,测量某一点还是测量几个点,是取平均值还是取上下限制;尺寸、配色、线路等。

 

留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定做人需注意因自己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人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法律风险和违约责任。为避免此种法律风险,定做人可在承揽合同中事先约定,无论何种情况承揽方不得对本合同下的标的行使留置权。虽合同法给予了定做人留置的权力但也规定了当双方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交货方式

一般交易习惯中,交货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定作人上门取货;二是承揽人将货物送到定做人指定地点。这两种交货方式的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具有很大的区别。若是承揽人将货物送到定做人指定地点,则在未到达指定地点前定做人的履行义务都不算完全履行完毕,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事件产生的货物损失由定做人自行承担。故定作人签订时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或可通过购买保险降低损失。

 

 
 

加工承揽中的法律风险过多,故无论服装企业大小,时间如何紧张也应好好签订承揽合同并聘请专业的律师审核,在专业律师的指导和风险把控下助企业鹏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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